[嘉義市]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 向法院標購廠房於移轉登記前倒塌免報繳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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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向法院標購廠房,於取得權利移轉證書後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前,該廠房倒塌不復存在,免報繳契稅。
該局指出,查法院拍賣之不動產,依強制執行法第98條規定,買受人自領得執行法院所發給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取得該不動產所有權,原則上自應依照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報繳契稅,不因該不動產在向地政機關辦理所權登記前滅失而豁免納稅之義務,惟如其不動產之滅失係發生在契稅條例第16條所訂之30日申報期間者,則辦理納稅及辦理產權登記既有困難,應准免再報繳契稅。
該局同時表示,您如仍有其他疑問,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536969設有專人服務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