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可申請房屋稅減半優惠

資料來源:臺南市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南市稅務局表示,「合法登記之工廠」,係指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房屋,但不包括辦公室、守衛室、餐廳房屋在內。如果廠房空置不為使用,就不能享受房屋稅減半徵收優惠;另無使用執照的違建房屋,及增建的廠房,在還沒有辦理工廠變更登記前,依規定不適用房屋稅減半徵收優惠稅率。

該局提醒,如果有符合房屋稅減免規定之房屋者,請儘速於減免原因、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該局申請減免,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