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國稅局各分局、稽徵所自99年11月1日起跨轄區受理遺產及贈與稅申報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及贈與人如設籍於高雄市,自99年1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可就近至該局所屬各分局、稽徵所申報遺產稅及贈與稅。
該局說明,設籍於高雄市之被繼承人及贈與人,現行遺產稅及贈與稅之申報,僅能至高雄市國稅局總局辦理,為擴大為民服務範圍,提供遺產稅及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更便利、便捷的申報管道,自99年11月1日起,將遺產稅及贈與稅受理申報地點擴增至該局所屬各分局及市區稽徵所,且採行跨轄區辦理方式,例如贈與人設籍於高雄市三民區,但是在新興區上班,其可選擇就近在新興稽徵所辦理贈與稅申報,不必一定要將案件親送(郵寄)至該局總局或戶籍地所屬之三民分局。
該局進一步表示,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遺產稅及贈與稅申報案件多屬內容簡易明確之案件,故如案件符合該局遺產及贈與稅櫃台化案件作業之認定標準,納稅義務人只要於申報時填妥申報書表、備齊相關證明文件,送交該局及所屬分局、稽徵所即可迅速地完成申報並取得遺產及贈與稅相關證明文件。高雄市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之地址及電話如附表。【#430】
新聞稿提供單位:審查二科 職稱:股長 姓名:施佩君
聯絡電話:(07)7256600分機7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