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核准立案之公私立托兒所,其處理公款所書立之憑證免貼用印花稅票

資料來源: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經政府機關核准立案之各公私立托兒所(幼稚園)處理公款所書立之憑證,比照公私立學校處理公款所發之憑證,免貼用印花稅票,但若未經立案者,仍應依法貼用印花稅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