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下期營業車使用牌照稅已開徵,稅額2萬元以下者,得於9月24日起持繳款書至便利商店繳納稅款。

資料來源: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嘉義訊】99年下期營業用機動車輛使用牌照稅自10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截止,車主得於開徵日前5天持繳款書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稅款,納稅人可多加利用。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各種營業用機動車輛使用牌照稅,係委託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代徵,繳款書已郵寄送達。如在開徵期內,尚未接獲繳款書者,請逕向嘉義區監理所、站或本局消費稅科或民雄分局查詢補發,並請如期繳納。
該局又表示,車輛如已毀損不堪使用、遺失、被竊或出售轉讓,請儘速向監理所、站辦理報廢,註銷或過戶手續,否則仍依原車主名義繼續課徵使用牌照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