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稅臨時公演有那些減免範圍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員林訊)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員林分局表示,娛樂稅臨時公演的減免範圍有(一)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合於民法總則公益社團或財團組織,或依其他法令經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者,所舉辦之各種娛樂,其全部收入作為本事業之用者,免徵娛樂稅。
(二)以全部收入,減除必要開支外,作為救災或勞軍用之各種娛樂,免徵娛樂稅。但准予減除之必要開支,最高不得超過全部收入20﹪。
(三)機關、團體、公私事業或學校及其他組織,對內舉辦之臨時性文康活動,不以任何方式收取費用者,免徵娛樂稅。
(四)文化藝術事業所舉辦之文化藝術活動,經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認可,符合文化藝術事業活動減免範圍之娛樂活動,減半課徵娛樂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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