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房屋稅催繳繳款書之民眾請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資料來源:基隆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99年房屋稅尚未繳納的民眾請注意,基隆市稅務局已再寄發催繳繳款書,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於限期內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該局表示,此批催繳繳款書係以雙掛號方式郵寄至納稅義務人的戶籍地址,民眾若因工作、旅遊、外出等種種原因,無人代收的情況下將寄存於戶籍地址所轄郵局,民眾若於家門口發現貼有○○郵局之送達通知書,請儘速至郵局領取。因為依行政程序法第74條規定,這樣已完成法定之送達程序。
此外,現在催繳之繳款書也可以在便利商店繳納,而收到此次房屋稅催繳稅單的民眾只要在99年10月2日午夜12時以前繳納,就不會被加徵滯納金。10月3日起不但不能在便利商店繳納,到銀行、農會、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繳納,還要被加徵滯納金,如果超過限繳期限30天還沒有繳納,將會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