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切勿貪圖小利而遭人利用擔任虛設行號負責人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近來發現有不法集團利用經濟拮据民眾,藉給與食宿、零用金等微薄代價,利誘其擔任人頭負責人設立虛設行號,並藉以填製不實統一發票予其他營業人作為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該項行為因已觸犯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刑責,遂經該局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該局指出,A君於95年間受不法集團利用,以取得微薄酬勞為代價,擔任營利事業負責人,並向稅捐機關領取空白統一發票後交由不法集團使用,該不法集團即藉以填製不實統一發票交與其他營業人充當進項憑證使用,致幫助他人逃漏鉅額營業稅。本案經查獲後移送偵辦刑責,A君雖辯稱不知公司虛開統一發票情事,惟法院以A君提供身分證件等個人資料,幫助犯罪集團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逃漏稅捐,而判處A君有期徒刑。
該局呼籲,民眾切勿貪圖小利,而遭人利用擔任虛設行號負責人,亦勿虛開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以免觸法而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