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市有價證券作擔保嗣後股價下跌至擔保額度下無須補足差額

資料來源:臺南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縣訊)台南縣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提供上市有價證券作為依法提起訴願應納復查決定半數稅款之擔保,以暫緩移送法院強制執行,嗣後如該證券下跌至擔保金額以下時,尚無須通知其補足差額。 新化分局 郭美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