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權讓與僅變更典權人名義免徵契稅

資料來源:臺南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縣訊)不動產典權之讓與,如經查明僅?典權人之名義變更,原典權之內容、範圍均無變動者,因非另設新典權,不屬契稅條例第2條所定契稅之課徵範圍,應免徵契稅。如有任何其他疑問請洽稅務局查詢,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66-6969。 新化分局 邱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