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財產及所得應繳納服務費

資料來源:臺南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縣訊)台南縣稅務局表示: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財產,依查調債務人數計算,每申請查調一位債務人應繳納250元服務費;債權人查調債務人所得,依查調債務人數計算,每申請查調一位債務人應繳納250元服務費,申請查調同一位債務人2個以上年度所得資料者,應依每一年度分別繳納服務費250元。 新化分局 陳秀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