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10-12月執行使用牌照稅車輛檢查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99年使用牌照稅車輛檢查,將於10-12月執行路邊稽查,除路邊稽查外,該局並設有「車牌辨識系統」照相設備,如有欠繳使用牌照稅或車牌被註銷仍行駛公共道路均會被拍攝移罰,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請儘速檢視本年度及以前年度牌照稅是否繳納,或車牌是否有被註銷情形,以免受罰。       該局表示:車輛逾期未繳納使用牌照稅而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者,除須補稅外,並將加處1倍罰鍰。又車輛如有逾期檢驗等原因,經監理機關註銷牌照,而仍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除須補稅外,尚須加處2倍罰鍰。該局特別提醒納稅人車輛如尚未繳納使用牌照稅,請儘速補繳,如經註銷牌照,而須繼續使用者,則請先至監理機關重新請領牌照並繳納使用牌照稅,以免查獲受罰。 洽詢電話:(03)9325101轉140~146     傳真號碼:(03)932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