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現值係不提供民眾自由查詢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最近常有民眾反映,在辦理房屋移轉契稅申報時,常需用到房屋現值等資料,詢問可否不須依規定程序申請即可查詢相關資訊,以方便辦理稅務申報?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據以課稅之「房屋現值」,依稅捐稽徵法的規定,係屬應保守秘密之納稅資料,有關房屋稅籍除稅籍編號外之資料查詢,應由本人、代理人、被授權人及繼承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方可提供。

 該局呼籲,民眾如欲查詢本縣自有房屋現值資料,應備妥身分證及印章等相關證明文件向該局提出申請;若本人因故無法親自申請,可委託代理人攜帶納稅義務人及代理人之身分證及印章向該局辦理。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72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