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娛樂性質網路電玩遊戲應繳納娛樂稅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營業場所提供具娛樂性質之網路電玩遊戲軟體之電腦機台供人娛樂並計時收費,是要課徵娛樂稅的,新竹市稅務局提醒您!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業人提供營業場所及電腦設備供人娛樂者,應於開業、遷移、變更、改組、合併、轉讓及歇業時,向稅務局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未依規定辦理一經查獲,除處新台幣15,000以上150,000以下罰鍰外,未代徵之稅款應按規定追繳並處應納稅額5倍至10倍罰鍰,稅務局提醒業者依規辦理以免違法受罰。

如您想要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356-969 或 5225161 轉 317 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亦可利用該局網站 http://www.hcct.gov.tw 查詢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