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第3季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開徵了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99年7至9月份小規模營業人核定稅款繳款書,將在10月下旬發單寄出,繳納日期自99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止。營業人於接獲繳款書後,除了以現金、約定轉帳、ATM、信用卡及晶片金融卡網路繳納稅款外,查定營業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可持繳款書就近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大超商繳稅。
  該局提醒納稅人,營業人如在10月底前還没收到繳款書,請電話或親自前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補單繳納。對於没有時間跑銀行或不習慣使用約定轉帳、ATM、信用卡及晶片金融卡網路等繳稅方式之民眾,接獲繳款書後,可選擇於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11月12日,即尚未加徵滯納金前)當日24時前,就近到超商以現金繳納稅款,11月3日以後只能持繳款書及現金到金融機構臨櫃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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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彙總編號:9910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