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地價稅節稅優惠申請9月22日截止

資料來源: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今年地價稅將於11月開徵,舉凡自用住宅用地、加油站用地、工業用地、寺廟用地、既成巷道及騎樓走廊地等,均可申請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定者,當年度即可享優惠,若逾期申請,即使條件符合,仍得等到下一年度才可適用,提醒民眾要特別注意申請期限。

該處進一步說明,如果之前已經申請核准而土地所有權人及用途均未變更者,就不必再提出申請。另外,為有效預防疫情,儘量減少出入人多密閉空間,民眾想享地價稅優惠,可多加利用稅捐處貼心成立的「防疫資訊專區」 ( https://reurl.cc/K6ZE1p )線上服務,讓您安心防疫,免出門也能輕鬆辦。

更新日期:110-09-07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