彙總繳納印花稅省時又方便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最近有安親班來電詢問,收取費用所開立的收據如何繳納印花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印花稅的完稅方式有實貼印花稅票、大額總繳及彙總繳納等可供選擇,實貼印花稅票者須注意銷花規定,若應稅憑證眾多(如診所、補習班、安親班所開立之收據),可向該局申請按期彙總繳納,經該局核准後,於平日交付之憑證上加蓋總繳戳記,在每單月15日前彙總繳納前2個月之印花稅,並將證明聯黏貼於申報書上,向稅務局完成申報,即可完稅,相當便利。

  地稅局說明,為提升便民服務,申報人皆可運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辦理彙總申報,並可自行列印申報表及繳款書,向公庫繳納(稅額3萬元以下亦可於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便利超商繳納),可節省往返臨櫃辦理的時間;如申報後需更正,在規定截止日前,還可利用網路直接更正資料,免除來回奔波之不便。

  民眾如仍有疑義,可利用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10-09-06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