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支票如何兌領,報您哉!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當民眾收到退票支票時,除了攜帶存摺簿、印章至往來金融機構臨櫃辦理兌領手續,還有下列兌領注意事項報您哉

一、支票面額未達3,000元:不標記劃線及禁止背書轉讓,可選擇存入帳戶或兌領現金,若欲兌領現金只限定臺灣銀行屏東分行辦理。

二、支票面額3,000元以上、未達5萬元:標記劃線,限存入帳戶。

三、支票面額5萬元以上:加註劃線及禁止背書轉讓標記,限存入本人帳戶。

該局貼心提醒,民眾只需提供金融機構帳號申辦直撥退稅,退稅款可直接撥入存款帳戶,可免除往返金融機構兌領支票的時間,也不用擔心支票遺失,安全又便利。

更新日期:110-09-07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