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地價稅仍需申請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一般民眾常認為自住房屋房屋稅已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地價稅當然也應該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而未即時提出申請,等到收到地價稅單時,才發現是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表示,房屋按自住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與房屋基地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二者適用條件不同,房屋稅是以房屋實際使用情形作為課稅依據,地價稅則須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上建物辦妥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營業使用外,尚有面積(都市土地300平方尺;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尺)及一處的限制。土地所有權人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適用條件,應於地價稅開徵40天(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當年度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逾期申請則於次年度開始適用。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房屋稅及地價稅對於自住稅率及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定要件不同,雖然房屋已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不表示地價稅也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為避免權益受損,請民眾記得在期限內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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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0-09-0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