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管理員接收文書生合法送達效力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公寓大廈、集合式住宅是現代普遍的居住型態,多設有管理委員會協助處理社區事務,並僱用管理員負責安全管理及代收郵件等工作。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因延遲繳稅,被加徵滯納金或裁處罰鍰時,常常主張「管理員未轉交或延遲轉交稅單」。事實上,大樓管理員既被賦予接收郵件的權責,一旦代為收受稽徵機關寄發給住戶的繳款書、公文書,即發生送達的效力。至於代收後有無交付或延遲轉交,皆屬僱傭雙方私契履行上的問題,不影響合法送達的效力。稅務局建議大家可以辦理轉帳納稅,避免未收到稅單而忘記繳稅之困擾。

  倘民眾尚有疑義,可利用該局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撥打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10-08-20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