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雨造成災害損失可以辦理房屋稅減免喔!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受到熱帶性低氣壓與西南氣流雙重夾擊,連日豪雨強襲造成屏東縣部分地區多處淹水,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基於愛心辦稅,將主動依屏東縣政府社會處或依各鄉(鎮、市)公所通報之清冊,辦理房屋稅減免。

該局進一步說明,本縣房屋稅減免規定如下:

一、房屋淹水達50公分以上且有居住事實,以實際淹水日為準,每30日停徵1個月房屋稅,不足30日者以30日計,該局將主動依照社會處提供住戶淹水救助補助清冊,辦理減免1個月房屋稅。建議民眾可先拍照存證,以做為淹水救助補助的參考依據。

二、房屋如在災害中受創,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才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符合房屋稅減半或免徵受災戶請於災害發生日起30天內,向該局申請減免房屋稅。

民眾如有其他疑義,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877979 或08-7338086轉212~219、221~224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10-08-18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