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稅捐紓困範圍,增加印花稅緩繳措施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雖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逐漸趨緩,但對各行業仍有不小衝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為協助民眾度過疫情難關,除原有稅捐緩繳持續推動外,紓困措施範圍擴增了印花稅稅目,以減經稅捐繳納壓力。

  地稅局進一步說明,原規定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之納稅義務人,符合行政院各部會核定的紓困對象、營業額減少達15%者或疫情影響收入減少者,可向本局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但為讓民眾能在疫情期間減緩繳納稅捐之壓力,將原來紓困措施範圍擴及至印花稅項目;倘民眾如有上述原因,致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一次繳清印花稅者,可以在繳納期限內或應納印花稅的憑證交付使用前,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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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0-08-19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