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申請自用住宅用地以一處為限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民眾詢問,夫妻各自持有土地,是否都可以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表示,夫妻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以一處為限。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夫妻分別以所有土地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應以共同擇定之戶籍所在地為準,未擇定時,則以申請當年度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最高者為準,如果夫妻以外有其他的成年直系親屬於該地設立戶籍,例如成年子女或父母,則不受一處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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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0-08-13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