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樓設攤營業,房屋稅不能減免!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騎樓白天供營業,營業外時間供公共通行,不適用房屋稅減免規定。

  該局表示,騎樓徵免房屋稅係以是否供「公共使用」為要件,所謂「公共使用」係指不限定特定人使用,只要騎樓有妨礙公共通行的行為,無論時間是全天或半天,均不符合供公共通行的減免原則,是不能減免房屋稅,須依其使用情形,按所適用之稅率課徵房屋稅,該局提醒民眾,騎樓如果停止營業恢復供公共通行時,記得在變更使用之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以保障可適用減免房屋稅的權益。

  如有任何稅務問題可利用該局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10-08-17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