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使用牌照稅欠稅催繳作業已開始辦理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該局於7月19日辦理使用牌照稅欠稅案件催繳送達作業,重新開立繳款書並以雙掛號寄送至納稅義務人戶籍地,繳納期限為110年8月1日至8月31日止,請納稅義務人收到繳款書後,於期限內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在疫情期間,可多利用網路繳稅服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連結至該網站,免出門輕鬆完成繳稅。另本年度新增掃描繳款書上三段式條碼行動繳稅服務,透過開辦行動支付服務業者之APP,選擇綁定信用卡或金融卡,即可使用手機快速完成繳稅。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繳款書上聯絡電話向承辦人查詢,或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更新日期:110-07-29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