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 地價稅節稅訊息,別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好康報乎您知!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稅率為2‰,和一般用地稅率10‰相差至少有4倍之多。新竹市稅務局提醒您檢視您所有土地,如有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要記得提出申請並經核准才能適用喔!
   由於每年地價稅開徵時,幾乎都有民眾來電詢問,為何自有並已設籍居住多年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之土地,地價稅仍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該局表示,地價稅如欲適用特別稅率,必須於開徵期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後當年度才可以適用;若逾期申請,自下年度才能開始適用;已核定而用途未變更者,以後免再申請。因此民眾若自始未曾提出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即使房屋確實供自用住宅使用,仍然必須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如果您有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而尚未適用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者,請儘快向該局提出申請,別讓您的權益睡著了喔!您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該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或撥0800-35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