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規定繳納使用牌照稅使用公共道路小心被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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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請注意,您的愛車是否均已依規定繳納使用牌照稅?為維護租稅公平,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持續加強辦理車輛檢查工作,該項檢查工作,將不定時不定點在本縣各主要交通要道加強查緝,如查有欠稅或已報停、繳銷及註銷牌照之車輛仍繼續使用公共道路,即會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規定補稅,並處以應納稅額1倍或2倍之罰鍰。稅務局籲請民眾注意,若有欠繳使用牌照稅應儘速向該局或監理機關申請補發稅單繳納;另車輛號牌如經註銷而欲繼續使用者,請先至監理機關辦理檢驗並重新申領牌照繳納使用牌照稅後,才能繼續使用公共道路,以免被查獲而遭受處罰。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花蓮縣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稅務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