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法拍屋應注意契稅申報時限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向法院標購拍賣之不動產,不論標購之房屋是否已辦理保存登記,拍定人應於法院發給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30日,填妥契稅申報書,並檢附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影本、拍定人身分證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報繳契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如逾期申報契稅,依規定每逾3日,加徵應納稅額1%怠報金。

  民眾如對契稅課稅仍有任何問題,可以洽詢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04)2258-5000按1轉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及解答。

更新日期:110-07-2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