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出售多筆自用住宅用地可視為1次出售,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更新日期:110-07-22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