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解封 台中停業場所繼續減免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國內疫情三級警戒延長至7月26日,但對於配合主管機關防疫原則之電影院、高爾夫球場及戶外遊樂園區等娛樂場所予以適度鬆綁,可自13日起有條件「微解封」。台中市政府也依照中央防疫指引,秉持穩健性解封及漸進式鬆綁原則,適度檢討開放恢復營業。對於未恢復營業者,則繼續主動減稅。

  地稅局長沈政安表示,針對三級警戒延長期間有條件開放營業的娛樂業者,該局已主動派員勘查營業情形,如業者有營業規模、娛樂設備數量調整,或因場所清消等原因仍暫停營業者,並即時協助申辦調整查定娛樂稅額或停業事宜。另對於警戒期間仍須繼續停業之查定課徵娛樂業者如歌廳、舞廳、MTV、KTV、電子遊戲場及自助選物販賣機(夾娃娃機)等,將持續主動停徵娛樂稅至7月26日。

  地稅局進一步說明,微解封後仍須關閉之各類場所房屋,可繼續適用負擔較低之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房屋稅;該局並將積極協助其他自主停業、營業面積縮減或禁止內用的餐飲、旅館或賣場等業者減稅。

  該局提醒,防疫期間為避免群聚接觸,減少染疫風險,可多加利用該局網站或行動應用程式(APP)「中稅e把照」申辦相關稅務事項。如仍有疑問,可撥打地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22585000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服務。

更新日期:110-07-2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