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轉帳扣款不成功案件,收到補發稅單請儘速繳納!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原本約定轉帳扣繳房屋稅,但因存款不足、存戶資料錯誤或無此帳號等原因致未能扣款成功,該局已補寄稅單,請民眾接獲稅單後於期限內儘速繳納。

  稅務局指出,約定從金融機構扣款繳稅的民眾,應於扣款日前存足代扣稅款,轉帳機構不會再作第2次扣款,如兌領不成功,稅務局會改寄送稅單,民眾收到補發之稅單,只要在繳款期限內,持稅單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不含郵局)繳納,或是透過電話語音、網際網路使用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納,也可以下載已開辦繳稅功能之行動支付或電子支付業者APP,掃描QR-Code或3段式條碼完成線上繳稅。此外,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下,還可到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

  稅務局特別提醒,如需更正轉帳資料或終止轉帳納稅,請於稅款開徵2個月前洽該局所屬分局辦理。民眾如對繳稅方式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或撥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10-07-19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