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獲稅單請留意記載內容以保障權益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訊)99年地價稅自11月1日起開徵,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於接獲稅單後,應該要注意的事項如下:
一、稅單所填載的納稅義務人姓名、投遞住址、課稅土地等資料是否有誤,如有
錯誤,請儘速向該局(分局)申請更正。
二、對於課稅內容有不明瞭者,課稅土地28筆以內者可參考稅單右上方或轉帳繳
納通知書背面「課稅土地清單」,課稅土地超過28筆者,可向該局(分局)申請列印地價稅課稅明細表。
三、稅單內「稅地種類」,分一般土地、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公共設施保
留地,如您的土地符合自用住宅規定,而稅單上的面積、地價、稅額卻登載在一般土地欄內,請您儘速提出申請(申請截止日9月22日),明年即可適用優惠稅率。
四、地價稅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即以8月31日當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記載之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當年度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若土地於今年9月1日以後才辦竣移轉登記,原所有權人仍須負責繳納該筆土地99年度全年地價稅。
五、地價稅係以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之地價總額採累進稅率課徵,所以
不論您在彰化縣有幾筆土地,僅會收到一張地價稅稅單,與房屋稅按棟分別發單不同。
六、繳納期限原自99年11月1日起至99年11月30日止,請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七、稅單正、反面有稅額計算公式、繳稅方式及宣導事項,可以幫助您瞭解地價稅如何課徵、繳納及節稅。若您對稅單所記載內容還有任何疑義,可以利用稅單右下角所列印的查詢電話向承辦人員洽詢。
承辦員:陳嬿純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