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縣契稅網路申報案件自99年10月25日起請改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因縣市合併後,契稅稽徵作業不再委託各鄉鎮(巿)公所辦理,該局預定自99年10月25日起將網路申報案件收回自行辦理稽徵作業。利用網際網路辦理契稅申報之案件,請自該日起改向本局暨二分局辦理申報及完稅作業。如有查對更正及撤銷申報者,亦請至本局暨二分局辦理。

 另非以網路申報之一般案件之申報、撤銷及於99年10月24日前已辦理契稅網路申報,惟尚未完成申報及完稅手續者,仍請向各鄉鎮市公所辦理申報及完稅作業。

 該局預定自99年12月17日起將契稅稽徵作業全部收回自辦,屆時本縣契稅申報案件,請逕向該局或其所屬分局洽辦。作業方式改變之初,倘因而造成不便之處,請多予體諒與指教。如有任任何疑問,請電本局客服專線7410141(分機117至125、137至145)、岡山分局6256811(分機311至317)、旗山分局6612021(分機111至115)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