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辦理「110年度鄉鎮市公所財政業務考核」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每年均依照「屏東縣政府對所轄各鄉(鎮、市)公所指定施政項目考核作業要點」進行公所業務考核,其中一項為財政業務考核,希望藉由施政項目查核,鼓勵公所加強開源節流工作,健全各鄉鎮市公所財政。

  財政業務考核內容包含配合中央措施執行情形、公地管理、債務管理、協助稅捐稽徵執行、徵收規費罰鍰、辦理公共造產、其他開源措施等各面向。而整體指定施政項目考核表現優異者,於每年9月底設算縣統籌款時,可依成績獲得額外之分配數,最高可得到300萬元之補助款。

財政為庶政之母,如能藉考核獎勵提升公所積極性,努力精進地方財政,廣闢財源,將有利於推動地方各項建設及政策,促進屏東縣整體繁榮。

 

更新日期:110-06-16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