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移轉案件提供跨縣市臨櫃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服務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自108年起開放跨縣市受理不動產協議分割繼承案件開立印花稅繳款書後,目前更擴大至一般不動產移轉案件都可申辦,便民服務再升級。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辦理不動產移轉時所書立向地政機關申請移轉登記的契約書,依印花稅法規定應按契約金額千分之一繳納印花稅。民眾移轉之不動產如坐落在其他縣市,原只能以網路申報、以貼用印花稅票或親自到當地稅捐機關臨櫃開立大額繳款書繳納。該局為避免民眾舟車勞頓提供更便捷的服務,已透過跨機關合作機制,現可就近至所屬8分局之全功能服務櫃檯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民眾如對印花稅有任何疑義或需要進一步的資訊,歡迎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10-06-10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