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益信託土地供自用且符合信託目的者可以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為信託財產者,於信託關係存續期間,委託人與受益人同屬一人,該信託如屬自益信託,且該地上房屋屬委託人本人、配偶或其直系親屬所有並作住宅使用,與該土地信託目的不相違背者,該委託人視同土地所有權人,如委託人本人、配偶或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營業使用,受託人可提出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土地所有權人欲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須在當年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或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網站申請  。 

  民眾若還有任何疑問,可利用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10-06-08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