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不使用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 可節省使用牌照稅

資料來源: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車輛如暫時不使用,可向各地監理機關申請停駛,停駛期間不用繳納使用牌照稅,如有溢繳稅款該局將主動退稅。

該局說明,使用牌照稅係按日計徵,近來配合政府防疫政策關閉之各場所(域),若車輛暫時不使用,可向監理機關申請停駛,使用牌照稅按實際使用期間計算應納稅額,如有溢繳稅款將主動退稅,車主可提供存款帳戶資料辦理直撥退稅,以加速退稅流程及避免各種接觸風險。

該局特別提醒,車輛恢復使用必須辦理復駛,若於辦理停駛期間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除補稅外,將另處應納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而有關使用公共道路,包含「動態行駛與靜態停放」,亦即停放在街道、巷弄、停車格也屬使用公共道路的一種,倘經查獲仍會受罰,請民眾務必遵守相關規定。

該局呼籲,請多利用各種線上申辦管道,儘量避免臨櫃申請,減少接觸感染風險,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536969或使用牌照稅科牌照稅娛樂稅股電話(05)2224371轉110至113洽詢。

更新日期:110-06-08

發佈單位: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