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紓困,桃園市停徵娛樂稅,可恢復營業後減徵30%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自5月15日起即針對轄內公告強制停止營業之視聽歌唱業、舞廳、舞場業、資訊休閒業(網咖)、電子遊戲場業、具娛樂性選物販賣機業等行業,主動停徵娛樂稅。又考量疫情嚴峻,業者受創嚴重,除公告停業期間停徵外,自宣布可以恢復營業之後,主動減徵30%查定稅額至110年8月31日止,業者免提出申請。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這次因疫情影響主動停業約有1,800家,目前暫定至6月14日,自6月15日起至8月31日減徵30%。停徵及減徵期間將視疫情狀況滾動式調整,減輕娛樂業者負擔。

該局補充說明,自動報繳娛樂稅之業者,係由業者自行依實際收入申報,娛樂稅負可因實際收入減少而自動減輕,已具有自動調降負擔機制。

如您對娛樂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該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總 局:3326181分機2477、2474
中壢分局:4515111分機318
大溪分局:3800072分機208
楊梅分局:4781974分機210
蘆竹分局:3528671分機208

更新日期:110-06-02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