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房屋稅繳納截止至5月31日,防疫期間免出門也可繳納房屋稅!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近日有民眾詢問,房屋稅繳納期間截至何時?受疫情影響,如何在家防疫也可以繳納房屋稅呢?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10年房屋稅繳納期限至同年5月31日,但如果在6月1日至6月2日繳納者,不會加徵滯納金!

該局進一步呼籲:房屋稅繳納期限只剩下不到一星期,還沒有繳納的納稅人,可於6月2日前利用有行動裝置的手機掃描稅單收據聯右邊的QR-Code,系統將自動帶出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納截止日、期別代號等資料,只須選擇繳納方式(如:信用卡、活期存款帳戶)即可進行繳稅,或可透過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金融憑證(卡片或檔案)/ 行動憑證TW-FidO,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reurl.cc/6yGO9b)線上查繳房屋稅,不必出門即完成繳稅,兼顧防疫、省時又便利。

該局特別提醒,如納稅務義人受疫情影響,無法於前述規定期間繳清稅捐者,可於該期間內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最長可延期1年或分期3年(36期)繳納,掃描下方QR-Code或連結https://tytax.tycg.gov.tw/home.jsp?id=221&parentpath=0,82即可至「肺炎疫情稅捐申辦專區」線上申辦,亦有提供疫情之多元服務。如您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該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總   局:(03)332-6181分機2412至2420。
中壢分局:(03)451-5111分機302至308。
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202至205。
楊梅分局:(03)478-1974分機202至207。
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202至206。

肺炎專區
【肺炎疫情稅捐申辦專區】

附件

更新日期:110-05-27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