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轉帳繳納房屋稅者 5月31日前記得預留存款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市民朋友注意囉!110年房屋稅繳納期限即將於5月31日截止,利用郵局或銀行帳戶辦理轉帳繳納房屋稅的民眾,請趕快檢視扣款帳戶餘額是否留有足額存款,以免提兌不成功,需另持稅單繳納,費時又費力。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辦理約定轉帳繳納房屋稅的民眾,稅務局已於4月19日寄出轉帳繳納通知書,提醒預留存款。倘若扣款日因存款不足無法扣款,稅務局雖會另行寄發稅單,惟需另行持單繳納,不會再次進行扣款作業。民眾欲知是否轉帳成功,可於6月1日以後刷存摺或洽轉帳金融機構確認。
為響應環保,使用轉帳方式繳稅者(例如約定轉帳、信用卡、ATM及活期(儲蓄)存款等),將不另行寄發紙本繳納證明,如有需要請依下列方式申請:
一、臨櫃申請:可由本人持身分證及印章至全國地方稅捐稽徵機關臨櫃申請,如委託代理人辦理者,需同時檢附委託人與受託人的身分證、印章及委託書洽辦。
二、線上申請:
1.完成繳稅3-5日後,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至本局網站(https://www.hcct.gov.tw)的線上服務項下點選「線上申辦」、「網路申報」或「電子稅務入口網」選項進行申辦,其中透由「電子稅務入口網」查調方式,查覆時間最短,建議可多加利用。
2.使用智慧型手機等行動裝置掃描轉帳納稅通知書上的QR-code,輸入安全驗證碼,即可進入新竹市稅務局網站「轉帳納稅證明線上回覆平台」勾選欲申請的稅單,紙本繳納證明將於完成稅款提兌後郵寄送達。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AI智能客服或撥03-5225161轉401-418、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10-05-27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