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註銷車輛趴趴走小心被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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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該局已自99年10月1日起與警察、監理單位組成車輛檢查小組,於本市大街小巷查緝未稅或註銷車輛,查緝期間將持續至12月31日止,目前本局查獲違章車輛以逾期未檢驗遭監理機關逕行註銷牌照車輛居多,逾檢註銷牌照車輛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者除補稅外並處以應納稅額二倍之罰鍰。該局舉例說明如下:
甲君所有2000CC車輛於99年1月1日被監理站逾檢註銷牌照,又於99年10月1日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補徵(99.01.01-99.10.01計274天)稅額計算如下:全年應納稅額11,230元÷365天×註銷牌照日至違規日天數274天=8,430元,再處罰鍰8,430元×2倍=16,860元。如於99年12月31日使用公共道路再次被查獲,則補徵(99.10.02-99.12.31計91天)稅額計算如下:全年應納稅額11,230元÷365天×前次違規日翌日至本次違規日天數91天=2,800元,再處罰鍰2,800元×2倍=5,600元。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注意您愛車定期檢驗的時間,如牌照已遭監理機關註銷牌照,請儘速至監理機關辦理驗車並重新領牌再上路,才能確保自身權益。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查詢電話:(05)2224371轉分機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