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是依實際使用情形,按月適用不同稅率計課。目前課徵之稅率分別為:自住用稅率1.2%、非自住用稅率1.5%、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營業用稅率3%及私人醫院、診所及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稅率3%。因此,如房屋已變更作自住使用者,應及早申請改按自住用稅率課徵較為有利。
稅務局指出,納稅人如想更明確了解房屋稅課稅內容,可到稅務局臨櫃申請課稅明細表,或利用電話語音服務專線(02-2745-5880)申請課稅明細表,稅務局將儘速寄達府上供您參考。
新聞稿連絡人:郭姿伶
聯絡電話:02-24331888轉322
更新日期:110-04-30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