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執行業務中、牙、西醫師診所業務收入函查作業自11月開始,請業者依限填復函查紀錄表

資料來源:臺北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自本(99)年11月起開始辦理臺北市各私立中、牙、西醫師診所業務收入函查作業,請上開各業者於收到該局寄發之調查件後,依式填報業務狀況函查紀錄表及受僱職員薪資調查表,於100年1月15日前寄回該局資料科。&該局說明,為瞭解中、牙、西醫師診所等執行業務所得業者年度業務狀況,除部分業者採派員至執業處所實地調查查核外,該局每年辦理1次函查作業,請業者接到函查紀錄表及薪資調查表後,依實際狀況填報收入及相關資料,該局將依其業務規模與所蒐集之資料查核比對,如發現業者申報或填報之業務收入與實際收入差異過大或未於規定時限內填報回復者,將派員至執業處所實地調查,並依所掌握之相關資料調整其當期業務收入,請業者務必據實填報並依限回復。&該局呼籲,業者務必詳實填報函查資料,並由執業醫師(負責人)簽名蓋章後寄回,如前述表格尚未收到或有遺失者,請至該局網站(http://www.ntat.gov.tw)之「檔案下載」專區下載列印。未回報或填報不實之業者,將派員抽查,並列為以後年度訪查之對象,請勿心存僥倖以免日後查獲短、漏報收入而被裁處罰鍰。&(聯絡人:資料科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116)&上稿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