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裝設太陽能板是否須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目前在政策鼓勵下,綠能發電盛行,常有民眾詢問如在屋頂裝設太陽能板,是否會增加房屋稅的負擔?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及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為課徵對象;民眾如在屋頂裝設太陽能板,所能增加房屋的使用價值有限,並非屬於房屋稅課稅範圍,不用課徵房屋稅。另外常見的屋頂加蓋還有廣告塔以及未設有門窗、牆壁的屋頂棚架,同樣可以免徵房屋稅。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房屋使用情形如有變更,應於事實發生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以維護自身權益。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04)22585000按1轉接客服中心,該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也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相關資料。

更新日期:110-05-10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