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地價稅11月1日開徵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99年地價稅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稅單將於10月27日前郵寄納稅義務人,其各項繳納方式及應負擔手續費可參閱稅單說明,且自10月27日起便可利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電話語音繳稅,或持稅單(稅額2萬元以下)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超商繳納,惟請保留並核對超商所開立繳款證明單,方便日後查對。該局強調,逾期繳納稅款者,依法每逾2日,將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請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以免增加滯納金負擔;開徵前未收到稅單者,可電話向該局或土地所在地公所申請補發。
該局同時指出,地價稅之課徵,係以土地所有權人在全縣應稅土地總歸戶,按99年重新規定之地價總額,分別適用一般稅率累進計徵及依特別稅率計算稅額,合併一張稅單徵收。稅款所屬期間為1~12月,以8月31日之土地所有權人、典權人、承領人、耕作權人或信託土地之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其稅額計算方式可參閱稅單背面公式。如對核定稅額有異議或不瞭解,可於繳納期間申請「課稅明細表」查對更正或繳納截止翌日起算30日內,向該局申請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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