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地價稅有多種方式,「約定轉帳納稅」,可利用繳款書辦理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99年地價稅為方便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繳稅的方式有「臨櫃繳納」:金融機構營業時間內以現金或即期支票繳納。(郵局不代收)、「約定轉帳納稅」(開徵前2個月辦妥始適用)、「自動櫃員機轉帳」、「網際網路」、「信用卡」、「委託便利商店代收稅款」、「電話語音轉帳繳稅」,讓納稅義務人有多重選擇繳稅方式。 稅務局並表示,納稅義務人選擇至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及電話語音方式繳納稅款者,請於99年10月27日零時至99年12月2日24時前繳納。使用前揭方式繳稅,除「信用卡」是否支付手續費,須洽各發卡機構外,餘均免手續費,既安全又方便。惟99年12月1日至99年12月2日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計滯納金。 稅務局並補充說明「約定轉帳納稅」,係納稅義務人得以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在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開立之存款帳戶委託代繳稅款,應繳納之稅款,於繳納期間截止日,就存戶帳內存款餘額轉帳代繳。但須於開徵前2個月辦妥手續始適用。即委託轉帳代繳,應於稅款開徵2個月前申請,因此納稅人如果已辦「約定轉帳納稅」但近日仍收到99年地價稅繳款書,表示不是在開徵2個月前辦妥手續,仍請自行繳納。該局籲請欲辦理「約定轉帳納稅」者留意,您可在收到本年地價稅繳款書後,運用繳款書收據聯右側之約定書欄內填妥相關資料後投入郵筒〈免貼郵票〉寄回稅務局,即可申辦。您如有其他地價稅方面之疑義,請利用免付費電話0800-386969或撥總機電話:8226121轉182-187土地稅科洽詢,稅務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