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即將於5月開徵,地方稅務局提供簡便的補單及繳納管道,歡迎多加利用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10年期房屋稅將於110年5月1日開徵,課稅所屬期間為109年7月1日至110年6月30日,繳納期限至110年5月31日,納稅義務人如果未收到繳款書,可以透過電話、網路及臨櫃等方式申請補發。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的投遞地址如果已遷移,可以經由書面、電話、網路或繳款書背面的地址變更欄填寫相關資料後寄回,申請變更繳款書投遞地址。另外如在辦理遷移戶籍時,也可以在本市各戶政事務所一併申請更改投遞地址,透過「跨機關通報服務」,享有一站申請,全面變更的便利。

  該局進一步說明,稅務局提供多元化繳稅管道,歡迎民眾利用帳戶自動扣款、ATM、電話、網路、行動支付、便利商店或金融機構臨櫃等方式繳納稅款,簡便又快速。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04)22585000按1轉接客服中心,該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也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相關資料。

更新日期:110-04-28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