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110年房屋稅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繳款書已於4月23日全數寄出,請民眾留意信件,並於期限內利用多元繳稅方式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該局特別提醒,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無法於繳納期間內繳稅者,可於繳納期間(含展延期間)內,申請延期或分期,不限繳稅金額,延期最長1年,分期最長3年(36期),同時為便利民眾繳稅,開放多元繳納管道,e化繳稅快速又省力。
多元繳納稅款管道
金融機構
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
便利商店
1.稅額3萬元以下,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超商繳納。
2.無繳款書者,可持自然人/工商憑證,就近至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KIOSK)補單繳納(金額限3萬元以下)。
信用卡繳稅
1.信用卡以電話語音(請撥412-1111或412-6666)或利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 //paytax.nat.gov.tw)繳稅。
2.至該局全功能服務櫃台刷卡繳稅。
自動櫃員機
利用金融卡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籤之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
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
限使用納稅義務人本人於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開立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以電話語音(電話同上)或利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站同上)繳稅。
網際網路轉帳
使用晶片金融卡透過繳稅服務網站(網站同上)進行轉帳繳稅。
行動支付
透過行動裝置或行動支付APP(例如台灣Pay),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繳納。
線上查繳稅
運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直接線上查繳稅。
除信用卡之手續費請洽發卡銀行外,其餘均免手續費。
更新日期:110-04-23
發佈單位: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