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收到牌照稅單,也可輕鬆繳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10年度使用牌照稅已於4月開徵,若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除至地方稅務稽徵機關補單外,也可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直接線上查繳稅款,或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利用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後,直接於便利商店櫃檯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今年使用牌照稅開徵繳納期間,因銀行業於4月30日調整勞動節補假,繳納期限順延至5月3日(星期一),於5月5日前均可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或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只要輸入車牌號碼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即可查繳使用牌照稅,提醒民眾記得依限繳納。
民眾若有牌照稅問題,請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2-169洽詢。

更新日期:110-04-20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