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辦理全面催繳地價稅、房屋稅及使用牌照稅,民眾收到稅單請儘速繳納,以免權益受影響!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遏止逃漏稅捐,對於尚未繳納之地價稅、房屋稅及使用牌照稅展開催繳作業,繳款書以雙掛號寄送至納稅人之戶籍地址或營業地址等,民眾於收到繳款書後,請於限繳日期內就近至各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不含郵局)、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便利商店,或財政部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繳納。

  稅務局說明,繳款書逾期繳納,每逾2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為止,如果超過限繳日期30日仍未繳納案件,將移送強制執行,請納稅人勿輕忽。並提醒繳款書地址如有變更,請儘速申請變更地址或辦理委託轉帳代繳稅捐,可避免因收不到繳款書,而延誤納稅。民眾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稅務局下列服務電話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總   局 3326181分機2586、2588-2589

中壢分局   4515111分機402、407-409

大溪分局   3800072分機308、309

楊梅分局   4781974分機308、309

蘆竹分局   3528671分機312、313

更新日期:110-02-24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